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及《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已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公布,现将校内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详情请查询官方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及本通知附件。
二、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学习申报公告(见附件1及附件2),深刻领会精神,严格把关。
请务必注意申报人的资格要求。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资格终审后将在网上公示申报情况,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销;对申请人停止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其所在申报单位,将予以批评,并酌情减少下一年度本单位申报数量。
三、有意申报的教师请认真阅读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见附件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4)、《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5)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6、附件7及附件8),了解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及申报办法。
四、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请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上注册并完成申报书的填写、扫描及上传工作,并于5月22日之前将盖章后的纸质申报书交由所在二级单位汇总后,填写《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汇总表》(见附件9)统一交至科技发展处。
五、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训及校内评审。
六、通过评审的项目,须于6月2日前根据专家意见在平台上完成申报书的修改完善工作。
七、联系人:韩强 64502536 电子邮箱:kjfz@esu.edu.cn
科技发展处
2023年5月11日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附件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docx
附件5: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附件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用户注册及登录.pdf
附件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重大招标项目申报.pdf
附件8: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课题申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