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会娟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284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更好地激发学校教职员工参与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提升科研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奖励依据

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及发放工作将根据《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东字 [2022] 59号)文件要求予以执行。

二、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本次奖励成果类别包括:

1.获国家、省部等级科技成果奖的各类科研成果(具体奖项范围见《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2.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具体刊物范围见《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

3.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

4.获国家正式注册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通过著作权登记的软件;

6.未列入学校经费范围且正式出版的美术、艺术设计作品专(集)辑等其他成果。

三、科研成果申报时间范围

202311日至20231231日。

四、科研成果申报程序

1.通知即日起开始申报。

2.申报者遵照《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文件及相关申报类别填报《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1),并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交送至所属二级单位进行申报;

3.各二级单位应对申报者所申报的科研成果逐条审查、汇总并填写《2023XXX学院(部门)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连同相关申报材料统一交至科技发展处;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12日(周五)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5.科技发展处进行校级审核。其中申报材料原件经审核后交还教师自行保存,复印件及著作出版物原件(一本)由科技发展处存档;

6.经审核无误的申报成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7.奖励项目经公示无异议,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奖励。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成果须属于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成果由多人完成的,由成果第一负责人提出成果申请;

3.原则上此次奖励仅限于202312月科技成果统计时已提交的各类成果;

4.申报材料不完整的成果不予认可;

5.申报材料包括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刊物类别证明材料复印件、著作原件、课题申报书和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成果证明及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6.材料接收方式:电子材料请发至电子邮箱(kjfz@esu.edu.cn),纸质材料请交至科技发展处(东海源南708);

7.联系人:韩强  13472839807  



科技发展处

2024320


附件1.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rar


附件2.2023年XXX学院(部门)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