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更好地激发学校教职员工参与学术研究的积极性,提升科研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奖励依据
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及发放工作将根据《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东字 [2024] 70号)文件要求予以执行。
二、科研成果奖励范围
本次奖励成果类别包括:
1.获国家、省部等级科技成果奖的各类科研成果(具体奖项范围见《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下同);
2.学术论文,学术专著;
3.决策咨询、智库专报;
4.知识产权和各类标准;
5.科研项目、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
6.艺术作品获奖。
三、科研成果申报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四、科研成果申报程序
1.通知即日起开始申报。
2.申报者遵照《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文件及相关申报类别填报《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1),并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交送至所属二级单位进行申报;
3.各二级单位应对申报者所申报的科研成果逐条审查、汇总并填写《2024年XXX学院(部门)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连同相关申报材料统一交至科技发展处;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9日(周一)12时,逾期不予受理;
5.科技发展处进行校级审核。其中申报材料原件经审核后交还教师自行保存,复印件及著作出版物原件(一本)由科技发展处存档;
6.经审核无误的申报成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7.奖励项目经公示无异议,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奖励。
1.申报成果须属于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成果由多人完成的,由成果第一负责人提出成果申请;
3.2024年12月取得的科技成果留待2025年再申报奖励;
4.申报材料不完整的成果不予认可;
5.申报材料包括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刊物类别证明材料复印件、著作原件、课题申报书和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成果证明及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6.材料接收方式:电子材料请发至电子邮箱(kjfz@esu.edu.cn),纸质材料请交至科技发展处(东海源南709);
7.联系人:韩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1—64502536
科技发展处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2.2024年XXX学院(部门)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