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韩强发布时间:2025-09-26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各部门:

为推进上海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晨光计划”项目,支持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为做好2025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51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上海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上海市公办本科院校,B类为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及民办高校。我校为B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四、“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共有2个名额。

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六、“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沪教委科〔202227号)实行。

七、“晨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教师请于2025109日(星期四)前将填写好的《“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1)交至所属二级单位,并由二级单位连同2024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2)一并交至科技发展处,由学校评审后择优集中报送。校内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韩老师、赵老师 64502536 电子邮箱:kjfz@esu.edu.cn

科技发展处

2025926

附件1.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XX(二级单位)2025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